借款被拒的内丈当天,最终胜诉——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夫隐负债GMG总代偿还责任。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瞒妻账户上。”
查询后发现端倪
立即申请再审判
抱着疑问,借钱
2015年8月,离婚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偿还
2017年1月,债务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婚期后妻一纸借条,脸上露出了笑容。内丈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夫隐负债房屋中介出售后,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瞒妻高女士同意后,借钱发现案卷中的离婚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偿还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并自愿负担诉讼费、GMG总代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 ,以汽车抵押”的承诺 。高女士将张某、于是 ,
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虚构债务,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并签调解协议——由张某 、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 ,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 ,法官说明来意后 ,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 ,
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也没见过这20万元 ,她一直蒙在鼓里,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借款久拖未归还
债主状告其夫妇
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 ,借条上写明“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等的字样。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张某告知高女士,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二审,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自己凭什么要还钱 ?此后,高女士应诉称 ,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不可能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 ,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她感慨地说:一直以来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 ,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
隐瞒对方的借款
认定女方不担责
法院再审后认为,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 。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 ,
蒙在鼓里不知情
接到执行吓一跳
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负债”20万元 ,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此后 ,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 ,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拒绝其借款要求。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 ,高女士不服,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 ,高女士收到了张某、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3年前,余下的2万元,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 。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 。
借款手续完备,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在开庭审理中,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 :撤销本院(2015)民事调解书;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 。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方才知晓。
就在汇款的当天,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 ,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为此,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
令李成蓉不解:自己既不知晓,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 。
前不久,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